聊城假药案 买万元抗癌药竟被界定为假药
在身患重大疾病的患者看来,最迫切需要的救命稻草,或许除了手术,也仅剩抗癌药物,抗癌药价格昂贵是众所周知的事,近期在一起聊城假药案件当中,一名医生推荐万元抗癌药给患者家属购买,不料患者买万元抗癌药竟被界定为假药,这名医生会坐牢吗?
医生在医患面前,充当的不仅是救治病人的角色,很多人甚至将他们视为“神”,医生说买什么药,吃什么药都会毫无条件地相信,在治病问题上,一切都听医生的。然而,在这起聊城假药案中,医生推荐万元抗癌药,最终被鉴定为假药,医生该不该担责?目前该事件已引起医疗界的关注。
据报道介绍,患者名叫王和禹,74岁,男性,在2018年4月14日,因小细胞肺癌并肝转移(晚期)到市传染病医院(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而后发现该患者还患有膀胱癌。对此,患者的主治医师陈宗祥向患者建议使用“卡博替尼”,由于国内仍未上市,于是让患者家属自行购买,几天后仍未买到药,于是该医生介绍王和禹女儿通过其他患者家属代为购买。
截至2018年11月10日,患者王和禹因医治无效在市传染病医院死亡。随后,患者家属将其所购买的“抗癌药”送往食药监局进行鉴定,不料买万元抗癌药竟被界定为假药。但该名医生表示,推荐药并非是为了获利,只是希望能够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
目前,相关涉事医生已被停职,并已被立案侦查,在该起聊城假药案当中,推荐抗癌药的医生是否存在过错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医生本人尚未有实施卖药行为,只是介绍。若公安追究医生刑事责任,那么也可能会因作为假药共犯被调查处理。不过,聊城假药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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