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奢侈品被判刑 花百万元买奢侈品欲逃税被识破
从海外购物回国,在进境时一般都是要将应税物品申报海关的,如不申报,那便属于走私逃税违法行为,相信每个出境买进口货的人都有所了解,最近一名女子买奢侈品被判刑,原因是走私逃税,据悉,该女子花百万元买奢侈品欲逃税被识破。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5月20日当天,早上9点时,一名女子杨莉乘坐国际航班抵达武汉,这时,武汉天河机场的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通关检查时,发现该女子在拿完行李之后,却迟迟不肯出关,工作人员上前催促几句后,女子也不予理睬,便推着行李箱走进了卫生间,待半小时后,该女子还是没有出来。
工作人员进入卫生间催促时,对方又说自己肚子不舒服,得再待一会。因种种怪异迹象,海关工作人员产生了怀疑之心,将其强行带入海关检验区,却发现杨莉的行李当中有大量奢侈品购物发票,却不见任何一件贵重物,女子对此坚称没有携带大额未报税商品。这时,关员要求杨莉将鞋子脱下,很快便搜出了一枚卡地亚钻戒。
根据发票来看,这枚卡地亚钻戒价值80多万元人民币,关员还发现,与杨莉同行的母亲手中,还有杨莉的部分行李,再次检查后,立即搜出了大量与发票信息相对应的奢侈品,包括、皮带、包包和丝巾等应税物品,共计11件,关员当场将杨莉控制住并移交海关缉私分局。
经过鉴定,得知该女子花百万元买奢侈品欲逃税被识破,在这11件物品当中,总价大约有一百万人民币,偷逃税款约30万元人民币。今年3月18日,该女子买奢侈品被判刑,因其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花百万元买奢侈品欲逃税被识破,但鉴于其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罚金45万元,故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购买的奢侈品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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