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考拉发撤诉最新声明 接受中消协等部门监督
4月19日,网易考拉通过公开声明表示,已经就与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名誉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3月12日获准撤诉。网易考拉还承诺,将虚心接受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的监督,耐心、虚心地做好消费者服务。
2018年2月,《2017年“双11”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中提到网易考拉自营“雅诗兰黛小棕瓶”或涉假等相关内容。出具鉴定报告的是雅诗兰黛在中国的总代理(上海公司)。
网易考拉则发文否认称,雅诗兰黛中国的鉴定流程不规范,给出了错误的鉴定报告。并表示,经全球公认的权威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检测比对认定,网易考拉所售的“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小棕瓶15ml”为正品。6月,网易考拉把中消协、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100万元。
今年3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7月,雅诗兰黛起诉网易考拉及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要求网易考拉立即停止实施侵害“MAC”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销售侵犯涉案商标的产品,披露侵权产品的供应链或来源,并要求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同时,原告要求被告方赔偿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原告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20万元。除此之外,包括网易考拉在内的被告要连续三十日在媒体公开刊登道歉声明。
今年3月19日,雅诗兰黛提起撤诉申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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