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餐馆吃饭被直播 食客质疑餐厅直播侵犯肖像权
其实现在我们外出都会担心着被偷拍的事情,也会害怕被人直接直播了,认为这些自己都是不知道的事情,那么最后就会搞的很尴尬的。你看,现在西安男子在网红餐馆吃饭被直播了,这算是侵犯了肖像权吗?
网红餐馆吃饭被直播事件引发热议,面对着这种行为,我们该如何去处理呢?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被直播了,在网上公开了自己的样貌。现在男子质疑餐厅直播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我们来了解一下!
昨日,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放假期间这家网红餐厅生意特别好,我和家人在此吃饭时看到服务员拿手机拍大家吃饭的样子便出声制止,服务员说他们餐厅正在平台上直播,让我不要和他们发生争吵。”本想和家人安安静静吃个饭,却被餐厅直播到网上供人围观,张先生觉得餐厅这种做法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记者昨日就此事联系了该餐厅,但该餐厅并未回应。
赵良善律师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商家直播是为了扩大影响力,则具有营利目的,就侵犯了肖像权。
即使商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除非具有阻却违法事由(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排除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如新闻报道、公安机关的“通缉令”等,否则也构成侵犯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兴茂律师认为,酒店、餐厅偷拍偷录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追究偷拍偷录者的刑事责任。因为商家和网红直播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营利赚钱,如果未经允许就在直播画面中出现他人,无疑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同时,他也表示,在大街上、旅游景区等公共场合的个人直播并不侵犯他人隐私权。“在自媒体日益发达的网络时代,各个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异常火爆,平台应对播出内容进行审核,直播者也应注重对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的保护,采用打马赛克等技术方式处理。”张兴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