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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房产卖10万 揭晓房子低价出售背后真相

如今房价有多贵相信人人都会知道的,毕竟现在很多人买房都是买不起了,因为房价贵导致我们没钱买。但是近日,新闻报道称,有一个女子将价值500万房产卖10万元,低价出售房子是怎么回事?

女子卖再婚丈夫房产

房子低价出售背后是有原因的,女子500万房产卖10万,是低价出售给自己的儿子,因为这套房子是再婚丈夫的,女子想要将这套房子变为自己的儿子所有,所以想出了这招,不得不说令人憎恨了!

转眼来到2018年。这天,丁大爷正在家中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炒着小菜。突然,一阵密集的敲门声传来,打开房门一看,原来是中介公司带着客户准备看房。

自己从没打算卖房,怎么会有人来看房?丁大爷的第一反应是中介公司敲错了房门,然而,对方却向他出示了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上面的地址正是丁大爷现在所住的房产,而房屋产权人一栏则赫然写着继子李超的名字。

明明是自己和老伴一起买的房,什么时候变到了继子的名下?丁大爷一头雾水。在他的追问下王阿姨才缓缓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早在2016年,处于无业状态的李超就私下找到母亲王阿姨倾诉自己的难处,并厚着脸皮提出,希望母亲将名下的房产赠与给他,但是考虑到赠与形式缴纳的税费较高,李超又提议以买卖的形式转让房产。

王阿姨是李超的亲生母亲,儿子遇到了难处哪有不帮的道理?于是,在当年年底,王阿姨就和李超签署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以10万元的超低价将和老伴共同居住的位于西城区的房产卖给了儿子,并于同年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而这一切,丁大爷竟然毫不知情!

这套房屋是老两口婚后共同取得的唯一一套房产,也是丁大爷目前仅有的一套住房。丁大爷很早之前就退休了,光凭退休金和积蓄,根本没有能力购买新的住房,如果失去了这套房子,他将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想到自己年近耄耋却可能遭受流落街头的命运,丁大爷越想越不是滋味。

2018年5月,悲愤交加的丁大爷一纸诉状将妻子和继子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王阿姨和李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要求将涉案房屋重新过户到王阿姨名下。然而,此时的他已经是年近90岁的高龄了,不仅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充裕的积蓄,接下来的诉讼之路该怎么走?丁大爷一时也没了头绪。

好在他无意中了解到了法律援助的渠道,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援助。法援中心在审核了丁大爷的申请材料后,指派了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的李险峰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接到一审判决后,丁大爷放心了不少,然而,继子李超却依旧不死心地提出了上诉。无奈之下,老人只得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审核了老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认为其符合援助条件,遂再次指派熟悉案情的李险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二审阶段,李超并未提交新的证据,仅是对一审判决提出质疑。他坚称丁大爷对房屋过户是知情的,此外,在他看来,诉争房屋原来是自己外公外婆的房产,房改后,房屋购买时是以自己母亲的名义签的协议,房子又是登记在自己母亲的名下,理应为母亲的个人财产,其母有权独立处分。

然而,法律再次给贪婪的他上了一课。除了一审阶段提出的代理意见外,李律师同时提出,李超的上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李超与王阿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丁大爷并没有签字,没有丁大爷知道或同意二人买卖房屋的证据。因此,请求法院维持原判,维护丁大爷的合法权益。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李超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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