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房遇奇葩证明 加名字被要求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我们常说,买房子时要谨慎,仔细查看每一条款条例,认真审核房子和购房合同,但最近一位市民买房遇奇葩证明,这是意料之外的,想要加名字被要求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提供了结婚证还不行,说是结婚证也无法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郭先生是山东人,由于工作的原因,他把户口转迁到了海南海口,后来在2019年3月份,交了50万元的首付在海口市买了一套房,地点就位于海口绿地江东首府,令郭先生想不到的是,买房遇奇葩证明。郭先生在缴纳首付款后,想把自己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面,但却遇到重重困难。
郭先生说,“我交钱后,在提供相关购房资料时,就备注房产证上是我和妻子两人的名字。”随后就被告知,认购协议内的购买人名称,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能变更的,要填一份申请表提交,同时还要提供“夫妻关系”公证书等材料,这份申请表是绿地集团购房合同共有人变更的表,绿地集团也就是郭先生买房所属的售房单位。
随后,郭先生向对方提供了结婚证,结果对方说结婚证不能证明是夫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都证明不了,说是要到公证处去证明才可以。这位市民买房遇奇葩证明,给了证明材料又被告知无效,无奈的郭先生只好跑到公证处,结果跑了好几家都被告知无法开具此类证明,软磨硬泡才在一家公证处拿到了公证书。
市民买房加名字被要求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又被要求到公证书开证明,这让市民郭先生觉得,这纯属是故意刁难,郭先生也表示,就连公证处人员都觉得是“无理取闹”。当记者陪同郭先生找到销售人员咨询情况时,对方没有正面回答,随后,该公司表示将尽快为其解决更名及网签备案手续。住建局对此表示,将协调双方协商沟通,对于该公司要求开具公证处证明的做法,市监管科一负责人称,可能是为了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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