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征求意见稿 个人信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
出境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吗?其实很多人都表示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网信办提出了意见,以后出境需要进行安全评估,不知道你是否赞成呢?目前网信办征求意见稿大家都是可以评论发表意见的。
网信办征求意见稿了,下一步就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所以这点也是十分关键的,我们出境也是要求平平安安的,出境旅游办公都是十分放心,个人信息难以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
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意见稿指出,个人信息出境前,网络运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同条款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是否有损害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历史、是否发生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内容。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出境记录并且至少保存5年。
根据意见稿,出现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之一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此外,对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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