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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奇葩要求 连跑4次没办成业务银行涉嫌违法

在生活中,相信我们都是会将钱放在银行里面的,毕竟放在银行里面也是十分安全的。但是现在,有一个市民遭到了建设银行奇葩要求,必须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这是什么奇葩的要求呢?

建设银行办理要求

为女儿续存定期存款相信很多父母都会这样做的,从小就帮女儿续存定期存款也是一件好事,但是你可以办理续存定期存款吗?如今建设银行奇葩要求引发争议,但是背后已经涉嫌违法了。

徐先生是中国建设银行的储户,6月初时,他打算给女儿的建行账户上存一笔3年的定期存款。“业务是在建行华城支行办的。第一次由于我没有注意到孩子的身份证过期,所以没有办理成存款业务,是我的失误。”徐先生说,几天后他再次前往建行华城支行存款时被告知仅带父母和孩子的身份证不能证明双方系亲属关系,需要带户口簿办理业务。

于是,第三次徐先生在携带自己身份证、女儿身份证的情况下,又带上了自家户口簿。“我们祖孙三代在一个户口簿上,户主是我父亲。银行说只能证明孩子是爷爷的孙女,不能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需要带孩子出生的相关再去办理。”6月27日,徐先生第四次到建行华城支行办理存款业务。遗憾的是,还是没能办成。

徐先生向上游新闻表示,孩子出生时没提前起名字,所以医院给女儿出具的《出生医学报告单》上没有名字。建设银行华城支行的业务人员认为,即使《出生医学报告单》上有徐先生和孩子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且其女儿的出生日期和其它相关信息也与户口簿上一致,但没有名字依然不能证明该《出生医学报告单》是其女儿的出生情况证明。徐先生说,此前在建行其它支行也办理过相关业务,只要带着两方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而且无论是幼儿园还是小学入学,都使用的是提供给银行的这份《出生医学报告单》,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

知名律师张新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单位取消“奇葩证明”的情况下,该银行仍强行要求公民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的行为属顶风作案的形式主义表现。张新年律师指出,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家长在代理孩子开立存款账户时,仅需提供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无其他要求。即便孩子的身份证过期,那么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五条,家长也可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进行替代,或在孩子未满十六周岁时使用孩子的户口簿作为法定实名证件。

涉案银行强制要求家长证明其与孩子身份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规定,也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单位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土壤的要求。

而对于建行华建支行要求储户自行修改《出生医学报告单》的情况,知名律师张春林表示,《出生医学报告单》最大的价值在于证明婴儿的出生信息,以便后期上户口使用,且均由医院统一出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建行工作人员要求储户自行修改《出生医学报告单》显然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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