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50万打赏女主播 男子因侵吞公司钱财被判刑2年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打赏主播的事件频繁发生的,而且有些人为了打赏自己喜欢的主播,都会挪用公款来打赏。你看,现在男子侵吞50万打赏女主播,谎称出租方的公共账户出现了问题,将钱转账私人账户,令人震惊!
如今,在我们的日常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会在空闲的时候看直播的,毕竟直播能够使人放松心情的。可是现在,已婚男子迷上女主播,侵吞公司50万为其打赏,最后婚姻破裂又被判刑2年。
被告人丁某在亲戚黄某开办的公司就职,管理着公司旗下的一家酒店。2017年11月,丁某无意间在网络上接触到直播平台,有妻有女的他,竟迷恋上该平台的一个女主播。为了讨其欢心,丁某通过平台向其打赏,从开始的几十元,发展到后来的几千、几万元。在花光自己的个人积蓄后,丁某仍不愿收手,恰逢其管理的酒店需要交纳房租,他便伪造微信聊天记录,冒充出租方的会计,向母公司谎称出租方的公共账户出现了问题,需要将款转账至出租方会计的私人账户。
随后,母公司将50万元的房租转账到丁某提供的银行卡。丁某并未将该笔款项向出租方支付,而是陆续打赏给那位女主播。为避免怀疑,他将上一年度的房租收据变造为2017年12月的收据。2018年4月,丁某侵占公司财产的事情暴露。事发后,其与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未央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丁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2年,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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