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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 供应对象有这七类人才

2019年,我国各地都在陆续出台人才落户政策,主要是各大城市都紧缺各类人才,所以都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里吸引人才。你看,近日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了,将在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人才落户新政

随着5G时代的到来,为了让5G技术更好地运用在各自城市的各个方面上,不惜为人才提供更优厚的条件,其中在购房上推出了不少优惠通道。现在南京出台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了,办法中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有这七类人才!

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人才购房出台专门文件开辟优先通道。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台的《办法》中相对于以往的人才购房政策,有人才全覆盖、供应房源全覆盖和人才购房最优先三个突破性特点。

相较之前的高层次人才购商品房办法,新办法的特点有:①各类人才均适用,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②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③人才购房最优先,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七类人才可享优先购房政策

《办法》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七类:1、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2、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3、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4、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5、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6、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这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据了解,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其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B、C类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须申请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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