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预付金不得超100元 预付式消费乱象将受制约
共享单车大家都不陌生了,在不同的城市中都是能够看到很多共享单车的身影的,当然这共享单车的的骑行都是要交押金的,但是一些品牌共享单车也存在退押金难的问题,于是近日有北京拟定新规了,单车预付金不得超100元,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在我们生活中,其实像是共享单车这样的预付式消费是有很多的,例如教育培训、健身等等的领取都是采用预付消费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商家跑路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所以为了规范这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7份文件将规范预付式消费,我们一起来看看!
规范预付式消费
据了解在北京拟定新规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份文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将一直持续到12月9日。为解决预付式消费存在的跑路等乱象,此次征求意见的7份文件对培训、健身、共享单车等多领域预付式消费中发售、退费等行为细节进行了规范。
其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单份押金金额不得超过运营企业投入运营车辆平均单车成本价格的10%,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单个用户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还有在在健身领域的话,有细则规定,原则上不应发售有效期超过3个月、面额(预付额)超过3000元的预付健身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因停业、歇业或者经营场所迁移等原因影响兑付的,应当提前30日发布告示,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记名卡消费者。在商家卷款跑路难以避免的情况下,对采用预付费方式经营的商家,《意见》要求加强准入管理,违规的商家将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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