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为职工开公积金账户罚5万 上班族要注意了!
提及社保,这是上班族最熟悉不过的,社保包含着“五险一金”,其中,“一金”就是所谓的住房公积金,那么,要是没有给员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用人单位可要注意了,因为北京不为职工开公积金账户罚5万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布出来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明确此种行为最高可罚5万元。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督促单位依法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特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通知指出,主要对三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予以了明确。首先,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且经相关部门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在未建缴存登记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情况下,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其次,单位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但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经相关部门责令限期办理仍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未建缴存登记职工人数超过30人时,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最后,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经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国家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员工购买社保,这是应尽的义务和我责任,并且在使用期也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也并不是说购买五险一金就可以,用人单位还需要遵守公积金管理条例,为职工个人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等相关工作,希望广大用人单位一定要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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