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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凉茶更名案首次开庭:王老吉索赔千万(3)

争议2:广告语是否误导消费者

为了进一步证明被侵权,广药集团当庭出具了在被告处购买的6罐组合装加多宝凉茶和电脑打印购物小票、发票。其中凉茶上标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而相应的发票及小票却注明商品为“王老吉6罐装”。

广药代理律师表示,加多宝广告让经销商、消费者以为王老吉凉茶改名加多宝,为了消除误导,广药方面在媒体上投入大量“王老吉从未更名”的广告,累计超过1.4亿元。据悉,广药方面向法庭提交了约8000万元费用的证据,但诉求赔偿额为1000万元。

加多宝方面回应称,加多宝所使用的广告语不存在任何歧义,“红罐凉茶”指向性明确,领先是指在同业竞争中的描述,“改名”二字有很大的语境依赖性,必须结合证据理解,不存在歧义。

与此同时,加多宝方认为广药主张的合理费用并不合理,加多宝不存在侵权,不需承担赔偿费用。

最后,广药集团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法院宣布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实际上,自王老吉与加多宝上演凉茶大战以来,二者庭上纠纷不断,主要涉及红罐装潢权、不正当竞争、故意伤人、诉中禁令等4个方面,在此之前,广东的三级法院至少有8宗案件在审理中,广药和王老吉方面还在长沙、重庆等地法院起诉加多宝涉嫌虚假宣传。

目前,只有一宗官司近日有了一审结果,2013年8月27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判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药费等3万余元。

业界普遍认为,双方在凉茶官司的你争我夺已经赚足了公众眼球,无论哪方获胜,另一方必然会上诉。“总之这就是个不了局,谁也不会放弃上诉机会,直到最高人民法院。”前述法律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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