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房产税不会征收 叶檀:房产税推出很必要
任志强:楼市长效机制是伪命题 房产税不会征收
11月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会召开,业内普遍认为,此次会议将会指明楼市调控方向,包括“新土改”在内的集体土地流转问题、小产权房上市交易问题以及房产税开征、保障房建设等方面,都有望释放出政策信号,或将成楼市下半场最大转折点。
知名地产商任志强11月5日表示,“三中全会可能会涉及土地流转问题,市场化会向前走一步。”他预计部分经济政策会“放活,以吸引更多民间投资”。
此前,任志强曾预测“限购政策”或将在本届三中全会后退出。任志强还预测,房产税、遗产税都不会征收,让大家“不用担心”。
“这届三中全会可能解决一些政府层面的问题,但不会改变整个中国社会的格局,房地产市场也不会大变”。任志强说。
他还炮轰长效机制是“伪命题”,因为其并没有改变房地产之外的土地、产权登记、税制等体系。
任志强指出,从最近北京高价拍出的几块自住型商品房地块看,政府并没有增加投入,而是企业“买单”,这些成本最终会被加在纯商品住宅上让消费者去买单,他警告道:“地价再这么涨,整个房地产市场都会出问题”。
叶檀:房产税推出很必要 否则地方财政成无本之木
地方政府回到靠税收生活的轨道,房产税与消费税应成为重点。
房产税是支持地方公共事业的重要支柱,房产税如同一根树干,地方的公立中小学如同蘑菇一般长在这棵大树上。在很多经济体,房产税都是地方的重要税种。房产税是国外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美国为75%,世界最穷的国家肯尼亚也占到69%。
从试点看,营改增客观降低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营业税是地方政府几乎唯一的主体税种,收入占地方税收的三分之一以上——房产税的推出尤其必要,否则地方财政将成为无本之木,被迫成为更大的“地主”。
推出房产税不仅为平衡财政,更大的好处是房地产可以健康发展,有助于建立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体系。
房产税对地方财政越重要,地方政府就会成为健康市场的呵护之手,在房地产销量与价格之间取得平衡。如果房地产市场低迷、销量下降,房产税无法支撑公共财政,地方政府就不得不想方设法促进房地产发展,提升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吸引力。如果房地产泡沫过大,地方政府就会为未来可能的崩溃而担心。由于房产税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密切相关,与地方公共事业的长期发展相关,政府就不会竭泽而渔,也不会放任自流,与作为土地最大获益者一味推高土地价格的角色不同。
地方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让地方发债,就是重塑地方政府信用、发挥地方政府责任的过程。目前的土地财政是不可能让地方政府回到信用与中立的轨道上来的。
着力培养消费税,将税收从国税转为地税,健全消费体系、物流环节。
正是因为要培育内需环境,才需要改变消费税,通过消费税让地方政府感受到消费与投资一样重要。如果GDP被消费取代,各个地方政府比拼的就不仅仅是投资,而是如何打造舒适的消费环境,改变不适合消费的政策,改变物流领域三步一站、步步为营收取费用的情况。
很多人担心消费税会赶跑内需。确实,在经济下行期,一些国家会通过减少消费税、给予特定国产品补贴来促进消费。2001年11月19日,韩国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特别消费税法》修改案,决定自次日起,将进口汽车的特别消费税从14%~7%,下调到10%~5%,空调、投影电视机、壁挂式电视机等家电产品,以及家具、高级服装和一些高级娱乐用品、化妆品等的特别消费税,也分别降低到10%~3%。
也有相反的例子,日本决定提高消费税。日本政府已经决定在明年4月份将消费税从5%提升至8%。日前,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称,明年4月份提升消费税对日本经济的不良影响正逐渐下降;随着日本就业市场走强,以及企业收入继续增长,预计工人未来薪资也将上涨,不确定性在减少。
税收是一种激励机制,如果消费税的地方财政显著重要,地方政府决不会只求投资不求消费。
以总部经济为例,以往企业总部所在地会得到全部所得税分成收益,导致地方政府只要总部不要分部。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由此,各地争抢总部的情况被一扫而空。
消费税减少的消费,会通过机制的改善获得弥补。目前全球竞争的地球村时代,当主要经济体的消费税大致相当时,比拼的是产品的创新力与营销能力。
目前消费税不算大税种,如果有一天地方政府片刻离不开消费税,国内的消费环境就会自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