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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税费多达25种 称财政想不出别的办法(3)

2008年,在山西煤销集团的收费权即将到期时,山西省经信委在一份政府文件中强调,省内通过公路运输的煤炭,要统一经销,目的是“抑制和打击无序经营、哄抬煤价、现金交易、偷漏税费、超能力生产等不法行为”。山西省的各级政府文件,多次赋予煤销集团统一经销管理的职能,令其坐收经销差价。

煤改期间,煤销集团将156座小煤矿收入囊中。其办公室人士称,自2012年9月1日起,煤销集团已彻底停止各种收费,主业目前确立为煤炭生产、煤炭专业物流和多元经营三项。但调研显示,目前山西煤销集团的县市公司仍在收费。这些市县公司资产关系复杂,人员臃肿,除了设卡收费,别无其他产业基础和经营经验。

此次的山西“救市20条”,决定让煤销集团减半收取“经销差价”,但多数煤企认为,这笔收费本来师出无名,根本不应该存在。

煤销集团亦有惹不起的对手——五大集团。他们旗下的煤矿,无需煤销集团同意即可通过公路发运,而民营煤企若无“准销票”,则寸步难行。

“煤销集团,其实就是山西省政府的缩影。”一位吕梁民营煤企高管笑称。

历经煤改,山西煤炭产业的整体生态环境已经颠覆,国有企业成为绝对主导者,民企被彻底边缘化。但是,突然而来的行业下行趋势令人错愕。目前半数煤矿仍在技改期,这些煤矿投产之后的产能集中释放,恐将低迷的煤价再次打入谷底。

在“救市20条”中,山西省政府再次提出,要“吸纳不同的社会资本进入煤炭行业”。回望“政府主导,国进民退”的山西煤改,此一提议恍如隔世。

早在2009年8月,山西省政府就下发了《关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我省鼓励类投资领域的意见》,宣布将总额达6500亿元的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并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公基”等基础设施领域,但事实上收效甚微。

一位移民海南的临汾前煤老板告诉《财经》记者,“政府信誉已经丧失,说什么我们都不信”。

国务院发展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称,山西省各级政府必须改变思路,要充当裁判员和协调者,而不是亲自当运动员,“不要再试图成为煤炭产业链中的利益分享者”,应将精力集中于如何化解煤改过程中的各项矛盾。唯此,山西煤业才能长治久安。

金融风险集聚

目前,山西共有煤矿1061个,合计产能13.11亿吨/年。其中,在建煤矿524座,产能为7.84亿吨/年。由于煤价下跌,这些基建矿井大多选择延长技改时间和延期投产。

为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山西煤改要求煤矿企业必须抛弃以前广泛使用的炮采,上马综采设备。虽然安全性和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但其技术改造和购置设备费用庞大,每吨生产能力的投入在500元-700元间,即一个年产90万吨的矿井,须投入4.5亿-6.3亿元。

华润联盛自2009年成立后,在山西吕梁收购了38座小煤矿,欲将其改造为12座机械化矿井。但是,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其部分矿井出现成本售价倒挂,公司陷入亏损。

2013年1月-4月,华润联盛吨煤完全成本为370.21元,但销售单价仅有320.04元。受此影响,今年1月至4月亏损2.68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314.25%。

在山西省参与资源整合的主体煤企,均负债率高企。临汾宏源煤业、山煤集团晋南公司、晋辽煤业等企业负责人称,他们的企业均负债数十亿元,其中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

《财经》记者在临汾采访期间,山西煤销集团临汾公司因为拖欠外省企业50万元货款而被《中国经营报》曝光。该报称,该公司仅重组当地60多家煤矿,投入就高达50亿元,这还不包括后续技改投入,“每年银行利息就高达10亿元”。

煤价下行和煤炭企业糟糕的经营状况已经引发商业银行的警觉。在临汾和吕梁,有些商业银行开始对部分民营煤炭企业收紧贷款。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行长张林称,已接到上级指令,要求对临汾煤炭企业的信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研。

山西“救市20条”写道,要推动金融机构对煤炭企业的债务重组,“支持煤炭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为此,山西各市“金融办”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但吕梁市煤炭工业局人士称,省市两级已出台的金融指导意见“太空,对于煤企没有实质性作用”。《财经》记者在山西吕梁、临汾、晋中等地走访了多家煤炭企业,均表示“银行催债的压力日益明显”。

华润联盛在一份向山西省政府汇报的文件中称,该企业目前负债率高达80%,“已经成为合作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对象,银行已经开始缩减授信额度,进一步融资困难很大”。加之上半年前四个月的经营性现金流为-8327万元,“企业资金链随时面临着断裂的危险”。

2009年以来,诸多非煤央企开始涉足煤业,大量并购小煤矿。截至去年底,涉煤央企已达16家,所属煤矿达到309个,年产能超过9亿吨。在煤价跌跌不休下,这些高价并购的地方小煤矿已成“烫手山芋”,中铝、中盐、国电等央企已开始纷纷出售效益欠佳的煤矿。

有各种政策支持的央企尚且如此,重压之下的民营企业就更加步履维艰。山西联盛集团一位副总称,煤矿技改本应得到各银行的长期贷款支持,但民营煤企只能获得短期贷款,除了利息高,“不停倒贷”也让企业不胜其烦。

一份吕梁市煤炭工业局的报告称,该市范围内煤企普遍压产甚至自动停产,职工工资得不到保障,“情况稍好的企业工资发到今年5月,多数企业只发到今年3月”。

除银行借贷外,众多涉煤信托亦面临危机。今年6月,媒体爆出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可能面临兑付风险。这笔信托资金价值30.3亿元,山西振富集团运用这笔信托提供的现金,展开煤矿并购和技术改造等。

除了借信托融资,振富集团还借有近30亿元民间高利贷本金。2011年12月开始,煤炭市场回落,民间借贷人对煤企的投资热情下降,振富集团的经营模式受到制约,以致引发大量纠纷诉讼。随着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彦平被警方控制,这笔信托的兑付风险大增。

吕梁市政府的一份文件称,振富集团成立以来,一直处于煤矿收购、资源整合、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阶段,因此没有任何产出和经营收益,其融资除了用于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相当一部分用于支付前期融资的利息。

更加严重的情况在于,即便振富集团旗下煤矿全部达产,按照如今煤炭市场的情况,恐难为企业提供足够的现金流维持其生存。中诚信托的信托产品将于明年元月到期,业内普遍预计违约将是大概率事件。

去年和今年,民营煤炭企业集中的山西柳林县,已经连续爆发了多起民间非法集资大案,标志着以煤矿产业为投资对象的民间高利贷彻底崩盘。其中的王凤连一案,涉案金额远超浙江吴英案。

因资源整合,极为严重的煤炭供销企业“三角债”重现临汾等地。临汾市中级法院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透露,目前临汾市县两级法院受理了大量的此类民事诉讼,煤改后遗症即将呈现。

这位法官称,在煤改中,整合主体的国有大煤企通常先向被兼并的私营煤老板个人支付50%的预付款,待煤老板注销原有的煤矿企业后,再支付剩余50%。这个对价,因山西省政府事先制定了一个“非常低”的煤炭资源补偿行政指令价,让诸多煤老板发现,注销原煤矿时的清算,可能导致补偿资金不抵外债和欠缴费税。于是,部分老板领取了预付款后,便人间蒸发,留下空壳公司,导致大批债权人、银行讨债收贷无门,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临汾蒲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张鹏慧称,“原有煤矿企业清算注销将给金融机构及政府收入造成严重损失。”仅蒲县农村信用社,原煤矿企业就有逾期贷款8433万元,整合主体大多数以资产转让的方式收购煤矿,另组建的新公司在法律上不承担原企业债务,这直接损害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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