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判赔1080万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表决,将上诉,并发布不服改名广告一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12月20日消息,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今日宣判,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销毁相关广告,赔偿原告方广药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判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以及"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了"广告语,并销毁宣传物。
同时,法院判定加多宝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以及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影响。
法院同时认定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并发布不服改名广告一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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