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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国企高管落马超50人(名单)

刚过去的6月,又一批国企高管纷纷“落马”。

今年以来,中纪委网站公布国企负责人违纪案件频次加密,尤其是3月份以来,先后已有36人因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接受调查或被开除党籍公职。

在此之前,中纪委每个月公布国企负责人违纪案件数量大多在一到两件。

国企高管落马

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案件查处信息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超过50人,其中,今年以来达到40人。

最引人关注的依然是央企高管腐败问题。继去年中石油系统多名高管相继“落马”,今年又有十余名央企或大型企业高管因各种违纪问题被处理,涉及石油、钢铁、电力、通信、航空、运输等多个行业。

其中,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帅廷分别因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等,中远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因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当前国企腐败通常有如下手段:

——源自权力的腐败。即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审批、审核、业务发包等权力,在决定业务承接方、聘用服务方中收受业务单位或个人的贿赂或为亲友谋取“福利”,如三峡集团“有的领导人员亲友插手工程建设,一些招投标暗箱操作”。

——业务流程中特别是财务环节的腐败。通过虚增购销环节和费用、虚构承租人等方法侵吞公款,如中远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报销个人费用,中冶科工副总工程师张哲英通过虚增工程量套取巨额工程款据为己有。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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