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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方案落定:电网公用事业化 三类公司受益

中国证券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新电改方案已基本落定,方案核心内容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

电力改革

知情人士向中国证券网表示,因涉及复杂的成本核算,仅核定电价就需要一个过程。而核定完后原本要推“交易独立”,但目前的草案只提到“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尽管如此,新电改仍较以往推进了一大步。

今年以来,发改委已多次召开新电改方案征求意见会。部分受邀参加的电力专家透露,未来电改将进行顶层设计,或成立独立于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及组织以外的专业化电改委员会。经过改革后,电网将实现公用事业化。

方正证券一位分析师认为,售电放开后,有三类公司有可能加入这个领域的竞争。第一类是从电网剥离出来的供电局,对人员和资产改制后成为单独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代表的火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时,发电公司就已经具备了售电功能。第三类则是做电力工程或设备的公司,甚至另一些离电力行业更远的第三方资本,包括PE也有可能参与。

申银万国认为,电网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有助于使低成本、低度电能耗、高效率的电力企业获益(长江电力、国投电力、桂冠电力)。而售电业务的放开将使得已有配电资源的企业和区域性的发电企业受益,因为它们的竞争优势较大(文山电力、郴电国际、乐山电力、天富能源)。

按照2013年出版的《深化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绿皮书·纲要》,中国电改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十年之内,在能源领域特别是电力产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模式取代电力垄断经济体系;以生态文明的管理方式取代高碳、高排放的粗放生产方式;实现从不平等的电力公社模式转向柔性生态化的电力社会模式;实现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体制改革以来的第二次生产力的大解放;为电力工业向生态文明的转变提供助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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