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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监管层观念转变 “强制分红”政策松动

“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的本质是属于上市公司的自治行为。”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赵立新12日在“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论坛”表示,现金分红是投资者回报的重要渠道,但也不是唯一的渠道。

证监会监管层观念转变

上述论坛传递出的信息显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回报的政策要求正在发生变化。可以预期,证监会未来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将有所放松,上市公司自主决策的空间将加大。

监管层观念转变

“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论坛”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共同举办,受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委托,赵立新出席发言。

当前,上市公司回报方式有所丰富,除监管层积极推动的现金分红之外,还可以选择优先股、员工持股计划等。目前,已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达到31家。

狭义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是指投资者从上市公司直接获得的盈利分配,包括利息、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等。广义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还包括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的提升部分,以及投资者持有证券获得的市场价差。

赵立新表示,应当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上市公司给投资者回报最重要的是上市公司价值的提升。上市公司的回报能力是投资者回报的基础,核心在于上市公司创造价值。

监管层已经认识到投资者回报影响因素的多样性。投资者回报不能划定统一标准,回报决定机制受到多方因素影响会有不同。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共同决定回报的形式、时间、数量和过程,会因为投资者需求不同、企业需求不同、股东结构不同、金融市场整体情况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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