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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圈石油储量达900亿桶 土著、NGO阻开发(2)

在北欧国家中,因油气资源产生的争端并不多见,土著人日渐成为油气资源开采不可忽视的阻力。

在挪威,土著人萨米人居住在北部地区,居住地约占该国国土的40%,而富庶的油气矿多分布于此。保留了部分原始生产方式的萨米人对于生存环境的改变心存忌惮,而能源公司也无法保证开采油气过程中实现零污染,前者的担忧直接反映到议会、政府甚至北极理事会上。

尽管已进入经济发展瓶颈期的南部居民普遍赞同北极境内油气开发,挪威国家石油公司也在大小场合宣称开采过程的环保与安全,挪威北部地区的石油、天然气开发仍然进展缓慢,萨米人的势力不可小窥。

角力后的开放

在大量油气资源被发现之前,北极国家表现出了强烈的排外与封闭状态;对能源的渴望、边境线的争端、全球性气候问题的出现反而促成了这个地区国家的对外开放。

2008年5月,环北冰洋五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挪威、丹麦(格陵兰)首次聚首于丹麦格陵兰岛伊卢利萨特市,签署了《伊卢利萨特宣言》。该宣言声明北冰洋的沿岸五国要主导未来北极事务的处理方式,包括矿产资源的利用、新航道的开通、生态系统的保护等。除美国以外的北冰洋沿岸国有意借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大陆架的延伸来“拓展”各自的海洋权益。

此外,该宣言拒绝仿照南极条约去创制一个多边参与的北极条约。欧洲一些智库将此宣言视为对欧洲在北极利益的排斥。德国国际与安全事务研究所研究员温克曼(Ingo Winkelmann)认为,北冰洋沿岸五国不断强化它们对于北极的主权,就是要拒绝第三方参与北极事务。

北欧国家普遍希望北极“国际化”,扩大北极理事会规模,因此提出北极问题的解决不能只靠北极国家,而需要更多的国家与机构参与合作共同解决。这遭到在北极控制了更多领土的俄罗斯和加拿大的强烈反对。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研究员杨剑分析称,五国宣言削弱了欧盟成员国芬兰和瑞典在北极事务中的作用,“瑞典是海运大国,芬兰具有造船技术优势,而且两国在北极圈中都有领土存在,但缺少北冰洋海岸线严重影响了它们在北极航运事务中发挥作用”。

其实,按照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大陆架外的公海资源不属于任何国家,这为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留下了空间。

于是,一个折衷办法产生了:各国可以申请做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国。有14个国家或组织申请,最终在2013年5月,中国、韩国、日本、新加坡、印度和意大利六国成为了北极理事会的永久观察员国。永久观察员国不具投票权,也无权在年会上发言,但在北极议题上具有合法的权利。

中国不属于北极国家,最北的漠河距离北极圈都有1492公里。在西方学者看来,同日本、韩国一样,中国对于北极事务的兴趣,源自于对中东石油过度依赖产生的警惕,以及北极新航道的开辟。

而在中国学者看来,中国在南极已经鲜有机会,在北极却大有希望。

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能源计划的制裁,或许将亚洲国家引向北极油气的开发热潮。“俄罗斯及时将目光转向了东方,邀请了中国、印度、越南相继以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方式延续搁置的油气开发项目,损失正在挽回,但产生的战略意义已全然不同。”亚历山大·谢尔古宁称。

2012年中国政府分别与冰岛和俄罗斯签署合作协议,中海油在冰岛东部海域参与油气开发项目,中石油在俄罗斯亚马尔半岛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开展油气合作项目,并获得该项目20%的权益。

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院长孙贤胜获邀在2015年“北极前沿”会议作报告,其重点放在了介绍中国公司的资本优势、合作诚意、环境保护的意识、参与当地社区建设的习惯等,摆出更接近西方思维的姿态。

不过,对于中国石油公司的进入,北极国家仍然心存警惕。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海洋与极地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沛分析,北欧国家,尤其是挪威对于中国的石油公司一直保持警惕与距离,主要是因为他们担心潜在合作公司背后的政府背景。他建议,成立相应的基金会,促成没有政府背景的私营企业先行参与北极石油、天然气开发,“先把台子搭好,以后的戏就自然而然了”。

北极事务的角力,也打破了北欧国家间之前的封闭状态。挪威北极大学政治学教授拉斯姆斯·波特森两年前在丹麦奥尔堡大学就职,现在顺利转到挪威北极大学,这让他很意外,“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此前北欧各国之间人才难以流动。

不过,硬被捏在一起的邻国如果寻不到共同利益,不免尴尬。在“北极前沿”挪威、芬兰、瑞典三国领导人圆桌论坛上,芬兰首相亚历山大·斯图布玩笑称,“挪威有石油、瑞典有煤炭,芬兰只有圣诞老人。”

新航道的变数

三条新的海运航道出现,使北极的利益格局更为棘手。

随着北极变暖、冰川与海冰融化加速,北极无主水域逐步具备通航条件,海运经济价值日益显著:连接欧洲和东亚、靠近俄罗斯北冰洋沿海的北方海航道(NSR);连接东亚和北美东海岸、经过加拿大北极群岛的西北航道(NPW);穿极航道(TSR)。

新航道的开辟面临诸多的挑战,诸如在北极环境下建设航运基础设施、破冰船的研发与建造等技术问题正在被逐步解决,航道归属权和管理权产生的分歧却旷日持久。

其中,北方海航道早在前苏联时期就被开辟使用,并强调这个航线在其境内的北冰洋水域,暗示拥有主权或管辖权。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续主张北方海航道位于其领海或毗邻俄罗斯北方沿海经济专属区内,并宣布“开放”该航道;同时,俄罗斯通过法律要求使用北方海航道的外国船只必须经过俄罗斯允许、付出高额的破冰导航服务费才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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