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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去世养老金充公是谣言

近期,“去世后养老金会被充公”被传的满城风雨,经专家证实,其实是一种误读!去世后养老金余额是可以继承的!相信大家听到后犹如吃了一颗定心丸,淡定多了。那么,去世后养老金余额该怎么继承呢?

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养老金是完全可以继承给自己的亲人的。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是当今社会人的心愿。而“养老金”是对劳碌了一辈子的最好回报,关于养老金的社会话题一直层出不穷。大家也都希望自己缴纳了一辈子的社保基金能够为自己服务,不想充公打水漂。

那么职工去世后,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该怎么继承呢?

按现行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退休年龄为60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这意味着,一个职工若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时间是71岁零7个月。

如果自己不幸在为退休前就去世了,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可继承;同样,退休后养老金未完全发放完之前就去世了,剩余养老金是同样可以全部继承的。

据了解,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所以说,个人缴纳部分并不会被“充公”。

大家请放心吧,自己缴纳的养老金是不会白交的!去世后养老金更不可能会被充公的,个人账户余额完全可以继承!近日,社保缴纳负担过重也一度成为社会热点,社会大多数人认为要减轻社保的担子,而何时出台新政策仍旧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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