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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药业追索广药40亿 疑联手加多宝修理王老吉

王老吉药业正同时经历着多起仲裁、诉讼、强制清算听证会。

同兴药业追索广药40亿

2015年3月31日晚,广药集团下属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白云山)公告称,香港同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药业”)请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裁决广药白云山自2012年5月28日至2014年年底因违约行为给同兴药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追加至40亿元,比原来的1.3亿元提高了30倍。

这一看似清楚的仲裁标的增加却牵连着几方势力围绕“王老吉”商标产生的法律问题纠葛,而承载这些法律问题纠葛的实体就是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药业”),王老吉绿盒凉茶的生产者。

王老吉药业的股东之争

本次仲裁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正是王老吉药业的两大股东,各自持有王老吉药业48.0645%的股份。

广药集团作为“王老吉”商标自始至终的所有者,其与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道集团”)的商标权争夺战备受公众瞩目,殊不知这其中还有同兴药业一直在等待“王老吉”商标转入王老吉药业。

事情起源于“王老吉”商标还没有成为任何争端焦点的时候。

同兴药业在《仲裁申请书》中声称,2004年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成立的时候,广药集团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王老吉药业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前提。

2004年10月11日,广药集团向同兴药业出具了《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及转让问题的承诺》,其中约定,王老吉药业持续性地享有“王老吉”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同时广药集团不会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王老吉”商标,并承诺同意依照有关法定程序,按照公平的市场评估价格向合资公司转让“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

随后,在11月8日,双方签订了《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以下简称《股东合同》),同兴药业正式注资。

而商标转让问题在2005年就已初现端倪。同兴药业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5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突然向王老吉药业作出《关于“王老吉”系列商标转让问题的复函》,称“暂不适宜转让”。之后,广药集团以“评估价格作为商标转让价格与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律规定相抵触”,“商标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其市场价值已高达人民币几十亿元,转让商标存在一定法律障碍及缺乏可行性”等理由,多次拒绝转让商标。

不仅如此,广药集团还许可多个第三方使用“王老吉”商标,除将“王老吉”商标许可给广东加多宝公司使用外,还授权2012年成立的广药白云山独资企业、王老吉红罐凉茶的生产者——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大健康”)使用。这也是两大股东裂痕真正产生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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