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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次新股高管“闪辞” 短期套现不容易(4)

离职高管短期套现不容易

虽然这些高管“闪辞”的动因是为了减持套现,但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他们的减持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容易

助推辞职潮起的还是高管的减持动因。特别是近来市场对次新股的炒作,股价上涨十余倍的公司比比皆是,市盈率数百上千倍的也非罕事。按照《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而高管一旦辞职,一段时期后减持比例则不受限。

例如上述的暴风科技,公司于3月24日上市后股价接连涨停,目前涨幅已超过40倍,公司先后有副总经理、董秘、董事三位高管辞职,股价疯涨背后是暴风科技一季度净利润亏损320.85万元,同比下滑146.72%。另一高价股全通教育也出现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等多名高管相继离职的现象。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高管“闪辞”后的减持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容易。《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

深交所对创业板离职高管的减持又有特殊的约束法规。2010年,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创业板高管在其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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