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即将出台 超排最高拟3倍征税
“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最高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
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三部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酝酿近十年之久的环保税征收,也将进入倒计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加倍征收环保税和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在总体精神上是一致的。惩罚力度之大,是现行税法里从来没有过的。”
超标排放面临加倍收税
近年来,迫于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治理正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齐,业界呼吁多年的环境税也越走越近了。早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
刘剑文介绍,根据中央立法要求,环境税法是需要先行的一个法种。
此次意见稿划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范围方面,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但是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提出了严厉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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