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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两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降杠杆意图明显(4)

备受关注的券商两融业务规模匹配净资本,此次被写进新两融管理办法。新规要求,券商两融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4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券商,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业内普遍预计,该条款仍将引发券商的再融资热潮。

“净资本4倍被明确,对券商综合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单纯或主要依靠经纪业务的券商,净资本增长的持续性和动力或会出现不足,进而影响到两融业务发展规模。反之,综合能力较强、勇于创新的券商将更为受益。”西藏同信上述人士强调称。

此外,新两融管理办法中还取消投资者在同一券商交易满半年等要求。上述某券商两融负责人还表示,此调整将会引发行业竞争加剧,“在两融业务刚推出试点时,强调投资者在同一券商交易满半年的规定,似乎有意防止行业竞争、力保业务稳定发展。在一人一户放开之后,两融业务的行业竞争已经开始了,此次修订后,理论上用户只需要耽误两三天就可以完成信用账户的转户。”

某券商两融负责人表示,两融用户最看重资金成本和杠杆率,由于各家券商的费率、佣金、杠杆各不相同,未来客户的流动将加剧行业竞争。此外,可能推出的信用账户网上开户,也会造成券商成本差距;而此次新规落地后,券商的维持担保比例也将各不相同,这些都会成为竞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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