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国资已超12万亿 国企管理层腐败导致巨额损失(13)
对策篇·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有资本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要“出台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
对于国企“出海”来说,《意见》的这两段表述中有三层意思是值得注意的。第一、国企走出海外并不是为了搞跟风式或者口号式的运动,主要目的是在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提高核心竞争力,形成核心竞争优势。
第二、未来海外国有资产不仅要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另一方面还要从资本的角度考虑如何运作才更有效率,这可能需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第三、在强调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基础上,提出要增强抗风险能力。这意味着,未来国有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管理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考核和监管,有望形成一整套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实际上,《国资报告》编辑部在《意见》出台之前半个月,就已经开始策划并组织“海外国资风险与监管”的专题报道。直到《意见》公布时我们发现,本刊的调查结果和得出的结论与其有很多不谋而合之处,比如“数万亿海外国资面临流失风险、应完善境外国资审计制度、建立常态化海外国资的监管机制”等。
我们之所以会提前预判到海外国资风险与监管的问题,除了是注意到自3月份以来持续不断的关于“央企境外资产审计”的报道外,还源于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在思考,“如何既能积极有效地促进国企境外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能保障国企境外资产的安全”这一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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