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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国资已超12万亿 国企管理层腐败导致巨额损失(16)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很长时间内,国务院国资委的外派监事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工作方法也有了很大的进步,由以前的事后监督改善为现在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要转化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就更要进一步发挥外派监事会的制度优势,把其作为平台,将审计、纪检、巡视等各种有效监督力量整合起来,这样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对于该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境外国资的监管力度,国务院国资委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比如自2011年以来,国资委就陆续出台了《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央企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央企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力图构建央企境外资产监管体系,旨在加强监管力度的情况下提高监管成效。未来,需要将这些文件通过法律方式形成更强的制度约束,同时在可操作性上加以完善,这样才能进一步对身在海外的国有企业形成更有效的约束力。

第三、形成以纪检为核心的监察体系,严查与境外国资有关的腐败问题。

今年4月30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一批央企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海运等企业的通报中都涉及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此前在中石油系统中,已经有多位负责过海外业务的高管被查,其中包括中石油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中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原总经理薄启亮,以及曾任中石油加拿大公司总经理的原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华林等。

自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整治政府、军队、国企中存在的腐败乱象,通过“打虎拍蝇”初步实现了“不敢腐”的效果。但是,这也会让一部分人,比如身处海外的国企高管,为了避风头而选择暂时隐藏自己,从而大大加强下一步反腐工作开展的难度。这也意味着,一旦反腐工作稍有松懈,一些腐败势头就可能会卷土重来。要想将这些身处海外的国企高管手中的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就需要进一步创新制度设计。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国资委正在大力推进的“四项改革”中,就包括派驻纪检组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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