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破冰 面临三大风险(3)
“制度上是没有风险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体制清晰、角色健全、风险分散”。其一,整个运营体制清晰,角色健全。谁是委托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由省级政府担当委托人,体现了集中投资运营原则,有利于增强基金投资的规模效应,避免地方分散投资的低效和风险;也便于国家统一制定优惠政策,均衡投资收益,防止互相攀比。
“此前,争论在于由国家作为统一主体还是建立省级主体。”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庆波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国家统一主体的执行难度相对较大,而省级主体则可能增大全国统筹的难度。
“这一选择是考虑到养老保险目前还主要是省级统筹,很多钱甚至还在市级、县级,需要把钱归集到省里后,留足发放的,再将剩余的拿去投资。”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教授说。
谁是受托人?国家成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可能性最大的选择。“理事会本来就是中国储备养老基金的管理机构,由其受托是自身职责的体现。”高庆波表示,然而如果只有一个机构,缺乏有效竞争和风险分担;而建立一个新的平行机构,其专业性和经验都需要时间重新审视。
基础养老金规模巨大,公众对于社会统筹资金的风险容忍度很低。“总的原则,受托人不是商业的,而是国家的,是最值得信任、最优秀的。”杨燕绥认为,具体如何操作,相信《办法》在公布执行时就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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