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银行业超百人落马 支行长占比近50%
有银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道,银行多是国有控股或地方政府控股,银行业高管既是国企高管,也是党政机关领导。我国以银行业为主的融资体系和资金的相对稀缺性决定了放贷也是一种很大的权力。因此,银行业高管成为了渴望资金的企民营企业甚至是一些大型企业和地方政府竞相追捧、寻租的对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的统计数据也印证了这种说法,信贷是银行极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绝大多数银行高管的落马都是因为受贿。
随着我国各个行业反腐的逐步深入,看似风平浪静的金融领域实则早已暗潮涌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等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进行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8月至今近一年的时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为涉嫌贪腐、违法违规操作等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案人员达127人,主要涉及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挪用资金、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超15名高管“落马”
金融领域的反腐,也是“苍蝇老虎一起打”。
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银行业高管,即总行副行长以上级别的就有10人,分别是原成都银行董事长毛志刚、原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原广发银行董事长李若虹、原龙江银行董事长杨进先、原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原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郑新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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