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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改革方案出台 环保大部制改革受关注(2)

“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各种不同的方案,包括设置专门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在资源管理部门内设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或设置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王凤春分析,但从目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的现状来看,绝非是简单地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经营机构,而是应分类管理。

“建设用地等商业性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收益多在地方市县一级,且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保留地方管理和运营收益的基本格局下,在中央一级设立资产监管机构,主要职能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统一登记、核算,对资产营运实行统一监督和考核。”王凤春建议,在地方分别设立专业性或者区域性资产监管机构和资产运营机构或者经营公司,体制转换和改革的难度相对较小。

王凤春分析,对于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等公益性资产,其效益主要体现为全国性、区域性公共生态服务效益上,且财政支出的责任比较大,可以适当上收管理权,在国务院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或者环境保护部门下建立全国性统一的管理体系,如逐步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组建统一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

环保大部制改革受关注

尽管《总体方案》没有出现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大部制改革方案内容,但这项内容却是业界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

在9月17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杨伟民在回答记者有关重启环保大部制改革提问时表示,一些机构职责要做必要的调整。但是,机构调整一般来讲是在换届的时候进行,只要方向明确了,今后有关部门会按照改革提出的方向和要求去推动部门之间职责和机构的相应调整。

实际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和中科院等机构都已经提出了多套机构职能改革方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我们提出了6种备选方案,我认为最可行的方案是将生态文明体制划分为自然资源监管部门及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管部门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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