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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将公布 统一电力交易望成形(3)

2003年,原电监会编制出版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电力市场建设的任务是,在“十五”期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基本建立电力市场运营的法规体系和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全国大部分地区发电企业实行竞价上网,符合条件的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

当时,电监会也明确指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出台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但随后在2006年,国家电网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建设,当年10月,国家电网即宣布公司30个电力交易中心全部建成。

一位知情人士称,对此原电监会曾多有微词,其下属的电改办多次书面致函国家电网让这些交易中心进行解释。

“电网公司抢先一步制定了游戏规则,某种程度上是削弱了电监会在区域市场的建设权。”上述人士表示,电监会希望重点打造六大区域市场,而国家电网“一股脑儿”建了30个市场,缺乏统一的规划,弱化了区域电市场。

2007年7月,原电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当前电力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电力交易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力交易机构要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应纳入区域电力市场框架。并表示电力交易机构的运营管理应相对独立,不直接参与交易,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电力监管机构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对外组织电力交易活动。

业内认为,电监会这两个意见征求稿就是针对国家电网设立的30个交易中心,并再一次强调了区域电力市场的重要性,国网的交易中心或面临整合。

但最终,电监会对电力机构的管理文件最终并未出台。

曾鸣告诉记者,当时各个部委对于电力交易中心怎么建设,尚未达成统一意见。这与当时中国电力供需状况偏紧,监管层将电力监管重点放在了节能减排和节能调度上有关,同时电力市场化也没有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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