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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政府债务余额大幅增长 三省债务率或超警戒线

100%是全国各地方政府整体的红线,局部地区有可能超过。总体来看,地方债风险可控,但局部地区的偿债压力较大。

多地政府债务余额增长

11月下旬以来,全国陆续有10个省(区、市)公布2015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此外,甘肃、云南、吉林、福建、安徽五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相关债务限额方案,但是并未披露具体数据。

财政部于去年10月开始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按计划应于今年1月5日上报结果,但是甄别结果迄今尚未公布。

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相关数据的公布,外界可以管窥各地政府债务余额增减、结构变化、地区风险等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已公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10个省(区、市)中,除重庆、湖北两省市外,其他省(区、市)2015年设定的债务限额相比2013年6月末的政府债务余额出现大幅增长,其中增幅最大的宁夏甚至翻了一番。

对已公布的数据分析显示,如果将债务限额作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计算,贵州、宁夏和陕西预计今年末的债务率已经超过100%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警戒线,其中贵州居于首位。

多地政府债务余额大幅增长

按照新《预算法》和43号文的要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每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根据各省(区、市)提交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文件,地方债务限额由两块构成,一块是截至2014年年末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另一块是今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与2013年6月末的审计数据相比较,2015年年末共有8个省(区、市)的债务限额大幅增长,其增幅在15%-130%之间。其中尤以宁夏的增幅最大,其增幅高达126.78%。

由于每个省(区、市)今年新增的债务规模在200亿左右,因此各省(区、市)2015年年末的债务限额实际和2014年的债务余额相差不大。换言之,诸多省(区、市)的政府债务规模在2013年6月-2014年年底之间大幅增长。

这也可以从全国数据中得到印证。今年8月财政部长楼继伟披露,截至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相比2013年6月末增长41.54%。

“增长比较快是因为2014年底财政部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许多融资平台由于其偿债能力比较低等因素,其债务被认定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地方财政系统了解到,在2014年债务甄别工作中,地方政府倾向于将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划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由此导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在总债务中占比上升。

全国来看,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比由2013年6月末的60%增至2014年底的64%。河北省这一比例同期上升4.1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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