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僵尸企业?企业界僵尸的“消灭”方案
《植物大战僵尸》,不知大家有没有玩过,这是曾经最火小游戏。它火到即便没玩的人,也应该听过这句——前方高能——“即将有一大波僵尸来袭”。从今年开始,“僵尸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界和高层界热词。
其实僵尸企业是一直存在的,那为什么最近突然高调宣战呢?当然是因为它来势汹汹,即将翻越边界,穿过最后一块屏障,袭击大本营了。能不紧张的种下各种防御植物应战么?现在,笔者就为各位看官解说解说这场重要“战役”。
一、对手:什么是僵尸企业
玩过《植物大战僵尸》的想必都知道,僵尸有各种不同的类型,每种都有自己的攻击偏好和弱点,根据对手选择武器和布局也是战争基本常识。所以我们首先要清楚:高层计划消灭的僵尸企业又到底是个什么鬼?
僵尸,它是一群无知无觉无生气,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攻击人类的生物。让人想不讨厌都难。推广到企业界,它就是指那些再怎么救都没有恢复生机的希望,却还是僵而不死,纯粹靠着政府支持、银行放贷而免于破产倒闭的企业(不包括那些长期只是个徒有其名的空壳公司,它们或者是早已停止运营也没多少资源只是未注销,或者是因为太容易就随手设立却一直没有实际经营的网店,虽然也有人称之为“僵尸”,但在小I看来它们更像是“死尸”)。
目前暂时没有通用的量化指标,不过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上市“僵尸企业”给出了一个量化指标: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连续3年为负数。
而浙江省有关部门在前两年对“僵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时,定义了三类“僵尸企业”:
1、企业利润不够支付企业借贷资金利息的企业,主要标志是企业亏损、资产负债率高;
2、企业停止经营活动半年以上,主要标志是半年以上未交增值税;
3、企业生产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主要标志是企业申请暂停用电容量。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僵尸企业纯粹靠银行或政府才活下去,那么让它死岂不是很容易?是的,要它死很容易,但是要它死还不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就难了。因为它们不是天生的僵尸,它们曾经也是个活生生的,可能还发展的很不错、影响力很大的企业。比如它们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它们能稳定市场,它们有着“上市公司”这样的闪亮名号,等等。于是与太多利益错综交缠,剪不断理还乱,如果直接消灭它可能会伤到其他利益方,而整理这些需要花费的力气可能比简单拿钱维持它的生存还难,于是就继续“供血”了。
二、时机:为什么到了必须消灭僵尸企业的时刻
要给僵尸企业“供血”,就要从其他主体身上抽血,牺牲是必不可少的。当这种牺牲越来越大,以至于成为供养者不能承受之重时,断供也就成为必须的了。
1、僵尸越来越多,不消灭就会被反噬
大家都知道,近年来中国制造业情况不大乐观,倒闭潮频现,PMI指数不断下降,甚至跌到50以下。成也萧何败萧何,这种情况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更为突出。早在去年,浙江金华对全市企业进行摸底时,就发现近三年无所得税入库企业有1542家,占地2.57万亩;2013年,金华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制造业企业有2002家,其中还包括零税收的550家企业。
但并非每个省市自治区都进行了类似摸底,为此就全国范围来看,比较好统计的是上市公司——目前,沪深两市有266家僵尸企业,它们2015年三季末负债总额合计达1.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竟有68.65%。这些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仅2012年至2014年三年时间,就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近2500亿元、获得政府补助约356亿元。其中,三年累计获得政府补助超过5亿元的有15家,排名前三的中国远洋、重庆钢铁和中国铝业,获得补助分别高达29.78亿元、29.29亿元和23.92亿元。
这些僵尸企业占上市公司总数(约2700家)的十分一,也就是说每十家上市公司中就有一家是僵尸!大家想一下,上市公司已经是全国范围内相对比较强大、规范的公司了,在它以外的僵尸企业比例,该是如何可怖?如果把僵尸企业的概念拓宽点,算上之前说的“死尸”,就更……比如网店,之前有过一个报道说武汉超8成网店是僵尸!联想到现在注册一个公司是多么的简单,“实体店”中的僵尸数目估计也不会太乐观。
如果说僵尸数目少,我们可能还会财大气粗的说:养着,无所谓!大不了就当是养几个活标本供人欣赏了,有些小僵尸不也萌萌哒很可爱么。但现在,再养下去,估计就会遍地行尸走肉,正常企业反而成为稀罕标本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2、僵尸企业的危害
首先我们从行业分布来看,会发现大部分僵尸企业都属于钢铁、石化、机械、水泥、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其中又绝大部分可归属制造业。大家想想我们现在制造业的窘境,也许原因各种各样,但与这些僵尸企业应也脱不了干系。试想一下,如果浪费在这些僵尸企业身上的资源,用来转型、发展新技术、支持创新企业等等,会不会一切早已不同?
僵尸企业导致的那些要素资源的闲置,它们对市场信号的扭曲,对竞争对手造成的不公平结果,对管理层本来已经十分有限的管理资源的占用,几乎是在经济发展的每一环都留下属于它的阴影。
如果说我们原来蒸蒸日上,根本不在乎这点小反作用力,那么现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时期,这点反作用力可能会导致降速大增,着陆调整失控。那危害比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大多了。甚至有专业人士预测称:“僵尸”国企债务不断增长,可能拖累经济增速最低降至3%。据彭博报道,如果国企能跟上私企发展的步伐,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本可以达到8%。从8到3,多么可怕的影响力。
3、合理消灭僵尸企业,会有意外惊喜
一组数据,供参考:2014年1至11月,浙江全省法院通过司法处置化解银行不良资产785.26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6.5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18万亩,厂房等房屋面积数639.6万平方米。
一个浙江省,仅凭法院系统,不到一年时间,有此成绩,如果推而广之呢?能释放多少资源,这些资源感觉就像是某天突然从一件大衣的口袋里翻出几年前随手揣的钱,虽然一直是你的,但被遗忘了闲置了,再得到的惊喜,就是超级大惊喜,为了这种惊喜,应该摆起植物大阵,消灭僵尸去。
三、对症下药:僵尸企业形成原因
第一个原因,大环境。这个大环境曾经可能“太好”了,然后市场的盲目性就显示出来了,参与者众,疯狂加码产能过剩。现在大环境变差,产能过剩的后果也显示出来,加之宏观上在做结构调整、转型速度加快,风险一个个跟着暴露,颇有雪上加霜之感,僵尸更僵也更多了。
案例: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温州金属打火机企业3000多家,年产打火机超过5.5亿只,占据了全球金属打火机80%的份额,国内市场95%的份额,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金属打火机生产基地。到去年,温州打火机行业仅剩70余家企业,今年又一下子少了10多家,勉强维生的还多数开工不足。
这还只是制造业的冰山一角,更多数据就不列举了,百度一下到处都是。随着大环境的变化,人力成本的升高等等,中国以往的低廉成本优势不在,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呢?难,仅这个原因就太难解,加上其他……最上层的领导者们当家不易哎。
第二个原因,其实也是为什么政府会供养它们的原因(银行给钱大多也是因为政府授意,所以根源还是政府的选择)。
这里的政府,当然主要是地方政府了,他们身上有很多指标,比如GDP、上市公司数量等等。如前所述,这些僵尸企业大多曾经也辉煌过,即便现在只是徒有其名,这个名本身就是一个稀有资源,要再造一个类似的企业可能要耗费更大的精力与资源。甚至于因为种种原因,再也造不出这样的企业了。
另外,这些僵尸企业背后牵扯的各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或明(员工就业安置等)或暗(私下输送等)的利益牵扯,一步扣一步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许一开始没想到会变僵尸,只是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之类的,谁知慢慢的越给越多,多到不能放手,否则损失或许更大,陷入名副其实的沉没成本谬误),让基层的领导者们很难真的下手消灭这些僵尸企业。至于政府本身的分工配合、行政效率、制度不明欠缺完善退出机制等问题,就更是不用多说了。
第三个原因,是僵尸企业本身。这种原因就千差万别了,简直是出生方法都一样,但死法就有无数种了:决策失误,管理混乱或者滞后、跟不上市场变化,过度激进盲目扩张,干不过竞争对手,被猪一样的队友拖垮等等,就不一一列举了。反正不管过去如何,现在它们都处于僵而不死无力回天的境况。
四、应战攻略:企业界僵尸的“消灭”方案
看到这,各位看官是不是有些绝望?这个问题很严重,必须解决啊,可看着困难重重,好像根本没办法解决啊?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僵尸反噬,正常企业纷纷被感染,经济下行,民生凋敝?当然不可能,要相信,我们的管理层是很有决心和干劲的,以前的“放”有道理,但如今的“收”更有道理。是时候集中火力,紧密布局,消灭僵尸企业了。
1、全面排查,做好对僵尸企业进行差异化处置的甄别机制。弄清僵尸企业的类型与数量,方能准备好我方选择的植物武器类型及数量、布局。可以从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等角度下手进行重点排查。
2、釜底抽薪,让僵尸企业仅有的“价值”消失。比如,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难处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以往就算只剩壳,只要上了市就很重要。但高层正在推注册制,这个一旦实施,壳就不再稀罕,自然失去保它的意义,地方政府也就更容易放手些。又如,僵尸企业很大一个作用是涉及大批的就业人员,如果国家能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项安置、再就业支持等机制,应对消灭僵尸后可能会有的失业潮,也会让问题变得更容易些。
3、市场才是主力军。官方政策更像是向日葵,通过各种方法提供阳光,帮忙消灭僵尸企业储备更好的武器。真正打战的,还得靠市场上的豌豆射手们,让企业的债权人们依法依商业规则去办事,妥善处置呆坏账等债权债务,做好债务转移或抵消等工作。此时司法机关能起到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
4、两大手段:并购重组与破产重整。如上所述,僵尸企业牵连甚广,处理起来必须处处小心,所以绝对不能简单粗暴,不管不顾直接断供。为此,能并购重组的就想办法并购重组,实在不行要破产了还要试着先重整一下,最后才是清算。但无论如何,反正一定要行动,而不能继续消极不作为,给钱了事。
(1)并购重组。这当然是最佳方案,僵尸企业自己反正肯定是活不过来了,但它多少是有价值的,不然政府也不会一直扶着它,而是直接让它死透了。它们或者有些好的品牌、资产、技术或者经验,如果能找到好买家,那就放手吧。
(2)破产重整。这是企业破产法比较新的一项制度,是指对已经具备或者可能具备破产条件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保护其继续营业并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破产重整制度意义在于为濒临破产的企业增加一次恢复生机的机会,减少债权人的损失以及投资于债务人的股东的损失,但这不是无底线的供养。一旦确认重整无效时,就该果断进行破产清算,跳出沉没成本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