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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公布 划分明确合作不合并(2)

减轻纳税人负担

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国地税部门“合作不合并”的改革方向。

国、地税两套班子,机构遍布全国,国地税系统在职干部总数近80万人,占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十分之一。

多位企业财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企业缴税需要国、地税两个部门跑,税务稽查也是分头进行,企业配合成本较高。

改革方案也直言我国税务征管体制问题不少,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王军表示,国地税合作而不合并,这一决策是建立在反复比较、多方求证、科学推断基础之上的。理由包括,我国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地税分设的基础;当前征管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合作来解决;国地税分设是国际上大国的共性选择;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

如何加强合作?方案指出,要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是两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未来还将推出一系列办税便利化的举措,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方案提出,要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建立国地税合作常态化机制,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等。

地税征管任务将增加

改革方案提出了六大类,30项具体举措。方案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2012年开始推行的“营改增”,随着改革覆盖行业的增加,原本属于地方主体税种、由地税部门征收的营业税,逐渐转变成增值税、改由国税部门征收,这造成了明显的“冷热不均”——国税部门征管业务不断加重,而地税部门任务则不断减少。

王军表示,随着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的征管任务会增加。比如个税和环保税的推动,另外一些非税收入也将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管。

在现行征管体制下,个税归地税部门征管。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发达国家经验显示,个税是地方主体税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综合和分类相结合改革的推进,还有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个税征管工作量将加大很多。

张斌进一步表示,个税改革的推进,会存在补缴和退税的问题。因为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比如北京高校某老师主要收入在北京报税,但外出讲课也有收入,比如在上海讲课有一笔收入,这会在上海当地报税,年末还需要将各地取得的收入汇总,可能会有一些“多退少补”的现象,税收征管任务会加大很多。

除了个税和环保税,房地产税也为地方税。目前,房地产税虽仍在由全国人大牵头起草法律阶段,但面向业主直接征税为改革方向,这块同属地税部门征管职责,征管任务也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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