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征管改革方案公布 划分明确合作不合并
12月24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国地税“合作不合并”,方案列出了六大类共计31条主要任务,要求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
改革的第一大任务为“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按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原则确定。并首次提出,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为解决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的问题,改革方案给出了一系列创新纳税服务的机制。如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等。
对于“营改增”造成地税部门征管任务的减少,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随着个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的推进,个税部门征管任务未来会增加;另外,一些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还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的推进,个税收入规模有望进一步增加,地税部门征管任务有望得到很大充实。
点击展开全文
↓ 往下拉,下面的文章更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