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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投行正式成立 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已批准协定

据财政部12月25日消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截至2015年12月25日,包括缅甸、新加坡、文莱、澳大利亚、中国、蒙古、奥地利、英国、新西兰、卢森堡、韩国、格鲁吉亚、荷兰、德国、挪威、巴基斯坦、约旦等在内的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股份总和占比50.1%)已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并提交批准书,从而达到《协定》规定的生效条件,即至少有10个签署方批准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总额不少于总认缴股本的50%,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

亚投行正式成立

根据筹建工作计划,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18日在北京举行。

楼继伟部长就亚投行正式宣布成立答记者问

2015年12月25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达到生效条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正式成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外界普遍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1、问:如何看待《亚投行协定》生效和亚投行正式成立的重要意义。

答: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在先后出访东南亚时提出筹建亚投行的重大倡议。这是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补充现有国际经济体系的建设性举动,是对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有益补充,对全球和亚洲各国来说是互利共赢之举。

倡议提出以来,中方一直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筹建进程,得到域内外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并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在各方精诚合作和共同努力下,今天《协定》达到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宣告成立。这是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亚投行作为一个多边开发银行的法人地位正式确立。亚投行将作为多边开发体系的新成员、新伙伴,和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一道,为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问:亚投行何时开业?目前已为开业做了哪些准备?

答:根据筹建工作计划,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18日在北京举行。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选举亚投行行长和各选区董事,审议通过银行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为亚投行正式投入运营奠定基础。

近半年来,我们与各意向创始成员国一道,推动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为亚投行开业做了精心准备:一是建立健全亚投行组织架构,启动人员招聘,做好机构运营准备;二是制定完善各项业务政策,为及早开展贷款业务做好准备;三是与意向创始成员国一道做好项目选择和储备,并与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银行探讨联合融资机会等。

3、请简要回顾亚投行的筹建进程。

答:自2013年10月国家领导人提出筹建亚投行倡议以来,得到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并不断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10月,首批域内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在北京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随后,亚投行筹建转入多边阶段,重点是同步推进吸收新意向创始成员国和《亚投行协定》谈判两项工作。在各方精诚合作和共同努力下,截至3月31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总数达到57个,涵盖亚洲、大洋洲、欧洲、非洲、拉美等五大洲。5月22日,经过四轮富有成效的首席谈判代表会议磋商,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在新加坡共同商定高质量的《协定》文本。6月29日,《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成功举行。2015年8月,各方通过共识选举中方提名人选、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秘书长金立群为亚投行候任行长。

根据《协定》规定,至少有10个签署方批准,且签署方初始认缴股本总额不少于总认缴股本的50%,《协定》即告生效。已经签署《协定》的国家中,17个国家已批准《协定》(股份总和占比50.1%),达到《协定》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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