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新政 非深圳户籍人士购房需三年社保
深圳市今天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深圳房价持续上涨是此次调控新政出台的主要原因,深圳期待在迈出楼市"去杠杆"关键一步后,以遏制日益上涨的房价。
自去年“330”刺激政策以来,深圳房价上涨了60%,而土地和住房供应紧张是驱动深圳房价上涨的因素之一。
在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深圳环比上涨3.6%,同比上涨57.8%,两项指标再次高居全国第一。“某小区市值直逼深圳机场”、“买深圳房子不如投资欧洲”等现象和观点层出不穷。
2015年以来,深圳住房市场杠杆比率较高、投资投机需求抬头、房贷风险隐患显现,深圳新增贷款规模的一半投向了住房贷款市场。截至2015年底,深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超过7000亿元,余额比北京和上海还要大,而深圳的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房不足北京和上海的一半。
而在此前,深圳已经传出“28日起收紧房贷,两年内贷款两次者拒绝受理”的消息。
网上流传的一份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的“关于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的通知”称,2015年来,深圳市房价快速上涨,住房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有所积累。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于近期出台了提高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增加土地供应等调整措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多次召开会议,提示各成员单位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为响应人民银行倡议,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
这份决议内容显示,要求适当控制住房信贷规模,严格控制“首付贷”,实行差别化的住房贷款条件等,并详细列出“不予受理假离婚客户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对于总价高于2000万元的高端楼盘、房价波幅较大的郊区楼盘、收入来源不稳定客户及投资购房等情况,相关住房贷款应从严确定首付及利率”等执行层面的条款。上述通知称,3月28日起执行决议内容。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的业务指导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公地点也在人行深圳中心支行。这份文件的第一页也清楚地写道:“为响应人民银行倡议”制定这份决议。因此,文件对深圳的金融机构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