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被实名举报年报造假 情节严重将负刑事责任(2)
情节严重将负刑事责任
据会计法相关规定显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将负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事实上,刘建山向记者表示,并非只有合资公司一家公司通过三方抵消的方式降低应收账款。“华新武汉旗下子公司都被要求降低应收账款。我也是在和华新武汉总裁通话时了解到的。”
据了解,华新武汉的总裁在和刘建山打电话的时候,曾向刘建山解释如何降低应收账款。“我们不是上市公司,所以,并不关注应收账款的多少,以前也不知道怎么降低应收账款。只有上市公司才有这方面的需要。”刘建山表示,“合资公司是要合并报表的,而混凝土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一向比较大,所以才会要求合资公司降低应收账款。”
刘建山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华新武汉方面比较急,一般是通过华新武汉财务中心会下发下调应收账款的通知,同时还下达了降低应收账款的指标。2012年降得不多,只有4000多万元,但是,到了2013年一下就降了1.4亿元。
刘建山表示,合资公司这边也是提前和客户打好招呼,只要对方盖章,之后再恢复就行。“由于合资公司是负债方,所以只有关系好的客户才会答应盖章。”
由于刘建山只在2012年和2013年在合资公司,因此,合资公司之后是否有下调应收账款,刘建山表示不清楚。
华新水泥财报显示,2012年至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分别实现8.05亿元、9.08亿元、8.09亿元和6.89亿元。
降低应收账款寻因
如果刘建山的举报属实的话,那么,华新水泥为何要下调应收账款呢?
据上述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上市公司在减少应收账款的同时,也将减少公司负债。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也将很大。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还通过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了解到:“降低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话,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将随之下降,流通比例也会同时下降。”
另有注册会计师向记者分析称,应收账款的下调将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计提数据和坏账指标,此外,公司在2012年有发行公司债,下调应收账款也会影响到相关评估。
据华新水泥2015年发布的年报显示,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共计人民币20亿元,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2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1亿元,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2012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据了解,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公布,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调查评级机构网站公布的信息得知,有多项指标与公司的债务相关,如资本结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长期资本化比率、总资本化比率)、财务实力指标(包括总债务/EBITDA、CFO(经营现金活动现金流)/总债务等)、流动性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等),这些指标都与负债相关,同时也是影响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的关键财务指标。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表示,在合资公司三方抵消后,上市公司关于负债的相关指标将在评级时被优化。
公告显示,2015年4月22日,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级别及债券信用级别上调为AA+。
有注册会计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化指标对评级有好处,如果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较高的话,公司的贷款利率也会被相应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