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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方案预计上半年出台 5万亿税收该如何划分

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除了市场普遍关心的税负增减问题外,还有牵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神经的另一大难题——总计5万多亿元的税收收入如何重新划分?

营改增方案上半年出台

记者多方了解到,事关这5万亿元税收重新划分的文件——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下称“方案”)去年已经向地方征求意见,其中方案提出了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五五分成。不过东部两位发达省份的财税官员认为,目前最终收入划分比例并未确定,从调动地方积极性考虑,增值税收入中地方政府分成比例应略高些,建议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以四六分成。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告诉记者,中央和地方增值税五五分成目的是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稳定,决策者划定具体分成比例需要平衡一对关系,即一方面需要考虑中央保持足够财力,以实现宏观调控和平衡地区间财力的职能;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地方财力稳定,地方财力若减少太多将打击地方政府积极性。

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明确,将完善并择机出台方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上述财税官员告诉记者,乐观预计今年上半年方案会出台,从地方预算执行角度考虑,方案最迟或会在8月份出台。

为何五五分成

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这意味着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

国内增值税是全国第一大税种,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央地分成比例为75∶25,营业税为国内第三大税种,属于地方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为31109亿元,营业税收入为19313亿元,两大税种收入合计50422亿元。

营改增后,地方政府失去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中央和地方政府如何划分增值税收入成为焦点。

在前期的营改增试点中,中央为了保证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对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即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

不过,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将使八成的营业税税收转变为增值税税收。这使得此前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亟待调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施文泼告诉本报记者,一个较为公平且双方都能接受的调整思路是,以营改增之前中央和地方的两税收入为依据,计算出新的增值税分享比例。以2014年为例,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共计48637.09亿元,其中,中央收入为21171.97亿元,地方收入为27465.12亿元。据此测算,未来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可定为44∶56,或者取整定为50∶50。

两位东部省份财税官员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方案给出的划分比例是50∶50,不过方案还在完善中,最终分享比例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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