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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即将执行新税政 奶粉保健品位列其中

跨境电商零售环节4月8日即将执行新税政,不再适用行邮税。迟迟未公布的“正面清单”终于在4月7日晚间公布,跨境电商销售清单内的商品,按照新税政执行,清单包括部分食品饮料、保健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配方奶粉等商品。

跨境电商执行新税政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

3月24日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发布,从4月8日起,跨境电商不再适用行邮税,国内消费者在跨境电商网站上购买限值以内的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关税税率暂设为0%。同时取消50元税费的免征额。

而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即所谓的“正面清单”。这意味着跨境电商销售清单上的商品,适用新税政。不属于这一范畴的其他产品则要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按照一般贸易的税制进口或者行邮税相关规定。

由于“正面清单”迟迟未公布,导致各类涉及跨境电商业务的公司对政策落地仍有很多不明。4月7日晚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实际上是延续了此前征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备受关注的配方奶粉、纸尿裤、部分食品饮料、保健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化妆品等均在其中。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对于此次新税政,天猫国际方面此前对记者表示,“母婴、食品、保健品等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但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区间不同,税负有升有降,跨境进口电商整体经营性成本肯定会上升。”

而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的同时,财税等部门也将针对个人物品的行邮税税率提高,由10%、20%、30%、50%四档调整为三档,分别对应税率为15%、30%、60%。实际上,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也并没有完全丧失。未来选择哪种渠道海淘,需要事前仔细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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