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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系统化调整 券商风控迈向精细化立体化管理(3)

指标调整 杠杆控制并未放松

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净资产比负债这一杠杆控制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为不得低于10%。对于有观点提出这是大幅放松了对券商的杠杆控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看法并不准确。

按照现行《办法》,控制券商杠杆的包括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同属性指标,这既存在双重控制问题,又未将表外业务纳入控制。此次修订将这两个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了8%的监管要求。

优化后,原有两项指标理应取消,但由于现行《证券法》明确证监会应对上述指标比例作出规定,因此还是对该指标予以保留,但为避免其与资本杠杆率冲突,才将原来的20%红线调低为10%。

据悉,监管部门未来主要将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8%的资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12.5倍)并非通常意义上的财务杠杆倍数(总资产/净资产)。实际上,若按照资本杠杆率指标8%、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计算,对应的财务杠杆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要求基本相当。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引入资本杠杆率主要是为了将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纳入杠杆控制,使风险覆盖更全面,更精准。目前,全行业资本杠杆率约为25%(相当于财务杠杆3倍左右),远远高于8%的监管红线。

对行业影响中性

券商综治进入收尾阶段的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办法》,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正式确立。

业内人士评价,自实施以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

华融证券首席风险官司颖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此次《办法》修订响应了行业的呼声,更加贴近当前的证券行业经营实际。她表示,调整后的风控体系由净资本一个维度,改为关注净资本、流动性两个维度,并在计算风险资本准备时,按照风险类型加以区分对待,实现了风险的精细化、立体化管理,有助于提升证券公司经营的稳健性、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司颖说,此次风控指标调整变动较大,由于计算公式发生变化,用新的指标要求与旧指标直接比对并不科学。她认为,新的风控指标体系,在不同的指标上有紧有松,总体看对行业影响是中性的。

记者了解到,由于风控指标调整后,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风控技术系统等也需相应作出调整,在《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前,各券商还需对相应管理体系、系统等进行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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