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1000家
银监会27日表示,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达到1000家,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安徽和湖北等7个省(市)已全面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这是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取得的重大成果。2003年以来,通过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累计处置不良资产和弥补亏损挂账2756亿元,成功处置了160家历史遗留的高风险机构。目前,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3%,拨备覆盖率185.5%,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到1.1%、13.8%。
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数量占农合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统称)的44.4%,资本、资产和利润分别占农合机构的66.7%、63%和70.5%,存贷款占比分别从2002年末的59%和58%提高到64%和65%,涌现出一批定位“三农”、财务健康、内控严密、治理有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商业银行,有21家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业1000强。
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4.9万亿元,较2007年增长262%。其中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的76%,高于农合机构13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率77%,远高于农村信用社(64.5%)。县域营业网点数量2.5万个,县域网点密度高于农村信用社22%,山东、浙江等省农村商业银行实现村级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农民实现了“基础服务不出村、综合服务不出镇”。
据介绍,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引进民间资本重要渠道。截至2016年3月末,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改制和增资扩股引进民间资本4604亿元,民间资本占总股本比例达到83%,在农村商业银行优化股权结构、有效处置风险和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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