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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专车负面不断 举报门被指来自对手恶意攻击

从“37亿巨亏质疑”,再到“举报门”事件,神州专车的运营主体神州优车深陷舆论漩涡。一封律师实名举报信,将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一事,置于风口浪尖。面对接连不断的负面新闻,神州优车董事长陆正耀称,这些源自于对手的恶意攻击。

神州专车负面不断

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专车新政的即将出台,专车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融资大战、舆论大战不断升级。“举报门”事件说明专车市场竞争有待规范。而这封举报信对于神州优车挂牌新三板究竟有多少影响,关键在于全国股转公司对神州优车挂牌申请文件的认定和评判。

4月12日,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宣布,已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递交新三板挂牌申请。

5月17日,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吴学益律师发布《关于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申请文件严重违规的举报信》,针对神州优车旗下出行平台神州专车的商业模式、市场份额和盈利预测等提出多项质疑,认为神州优车的商业模式只是“传统出租车+APP”,与“共享经济”或“分享经济”没有任何关系。

在近两万字的举报信中,吴学益表示,神州优车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有大量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重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业务规则。

神州优车随后发布官方声明回应称,举报信中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存在断章取义、曲解相关法律法规、刻意误导公众的情形,是对神州优车新三板挂牌的恶意造谣中伤,企图干扰神州优车新三板的正常审核。

5月19日,神州专车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向公司运营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报案,案件已受理。

“虽由于举报内容中充满了对神州专车的负面评论意见,且经社会公众传播,对神州专车的商誉造成了损害,这是我们报案的主要原因。”神州优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政策环境下,神州专车的B2C模式已经被认为是最接近合规合法的。神州优车的商业模式直接违法,不具备出租运营资质,持续经营存在严重法律障碍,那么中国当下所有的互联网约车都将可能受到政策的直接限制。”

5月23日,吴学益再次发表声明《关于举报神州专车一事的再次声明》称,第一封举报信涉及的所有事实均来自神州专车公开披露的挂牌申请文件以及大量媒体的公开报道,完全不存在所谓的捏造事实,所有结论都是依据现有法律分析得出。

事实上,在今年4月滴滴投资人金沙江创投董事总经理朱啸虎也曾发表言论,抨击神州专车是“伪汽车共享经济”。

对于“共享经济模式”的质疑,陆正耀认为,共享经济模式既有车辆共享“CarSharing”,也有出行共享“RideSharing”。前一种典型代表是神州租车,公司集中采购车辆,然后把车共享给消费者;后一种典型代表是互联网约车,分享车辆的每一次行程,既包括滴滴、Uber的C2C模式也包含神州专车的B2C模式。

陆正耀表示,正是凭借B2C“专业车辆,专业司机”以及“轻资产、重运营”的差异化经营,神州专车仅一年时间就在激烈的互联网约车市场中异军突起;B2C模式向客户收取专车出行费用的盈利模式也被认为更加清晰可控,成为众资本追捧的“香饽饽”。如果除去此前“充100返100”造成的亏损,公司在2016年3月已经实现盈利,预计到今年第三季度将会全面盈利。“而其对盈利预期的判断,主要基于规模效应的日益显著。因为租赁车辆费用和司机工资都属于固定成本,随着客户量规模的增加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单位成本将不断下降。尤其随着补贴幅度的收窄,单均收入还将不断提高。”

同时,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各大专车公司都有自己的上市打算。“举报门”事件发生后,对专车市场竞争形成负面效应,各大专车公司上市前后或都会被牵入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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