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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被全国股转公司点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正在谋划A股IPO的港股上市券商银河证券(06881.HK)近日遭到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当头棒喝。这是自2014年3月以来,银河证券首次被全国股转公司点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银河证券被点名采取自律监管

银河证券此次被点名源自于其推荐挂牌企业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电器”)利润分配的违规操作。

6月3日,在银河证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第二天,全国股转系统就向各主办券商下发了《关于加强挂牌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的通知》。北京一家券商的新三板研究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监管层对新三板的监督治理力度持续增强。随着新三板分层进入实施阶段,合规成为主板券商新三板业务开展面对的重要考验。

督导不到位

6月2日,全国股转公司官网监管公开信息发布了《关于给予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公告文件显示,银河证券持续督导的挂牌公司通灵电器于2015年12月11日启动的利润分配,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申请,办理权益分派相关手续,即于2016年1月5日向全体股东直接派送现金红利,并且未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一方面,通灵电器的利润分配操作程序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细则,以及“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的规定。另一方面,银河证券在知悉通灵电器存在权益分派行为后未督促其履行相应程序。

针对通灵电器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在5月25日单独印发了《关于给予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文件。文件表示,因为上述违规问题,对通灵电器法定代表人李前进、董事长严荣飞给予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二人在5月30日之前到全国股转系统接受谈话。

作为通灵电器的主办券商,银河证券也未能免责,于同日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按照文件要求,银河证券在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书面承诺,承诺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督导义务。

银河证券新三板业务总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灵电器相关经办人员不熟悉相关业务规则,而导致历任分配操作违规,未履行中国结算相关程序,且未发布实施公告。他同时坦承,“在这一过程中,我公司持续督导不到位。”对于此次全国股转系统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正在制作书面承诺文件,将按要求向股转系统提交。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7日,银河证券在新三板完成推荐挂牌的企业有69家,其负责的持续督导挂牌企业为6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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