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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开启 医院总收入不降低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价格司司长施子海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即将印发。这意味着,国家层面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启动,各地或开始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不简单等同于医疗服务价格涨价。记者了解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遵循3个原则:一是保证改革后医院总收入不降低;二是保证公众总体就医负担不增加;三是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开启

为何改革:药价“挤水”后为公立医院找补偿机制

目前国内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存在什么问题?记者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总体上看,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主要问题是项目间比价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价格偏低,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偏高;医疗服务项目名义价格偏低,老百姓实际支付费用偏高等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院长李卫平举例,做一场脑干肿瘤切除术,需要4个医生在显微镜下操作近10个小时,属难度和风险系数最高的四级手术,但按上海标准收费只有5000元。

医改启动之前,公立医院收入渠道有三:财政拨款、医疗服务项目(诊疗、手术等)收费和药品(包括耗材)加成,其中药品加成占据大头。

不少地方已经开始逐步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偏高项目价格,但受“以药补医”机制未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行为还不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水平也难以相应提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难以调整合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截至2014年底,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此外,根据医改目标,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这意味着,公立医院原先最重要的收入渠道没有了,因此在药品零差率改革推进之后,也需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公立医院找到合理的补偿机制。

此外,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相对单一,目前以项目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乱收费等情况,但对有效抑制医疗机构和医生诱导服务需求的能力不足,增加了不必要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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