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策略应对债务风险 从结构上优化杠杆分布
当前我国总体债务水平和总杠杆率并不高,但杠杆率上升较快,尤其是非金融部门的杠杆率较高。专家认为,当前所面临的结构性债务风险要以结构性策略应对,需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在去杠杆上,可调整不同部门之间的杠杆分布,降低企业部门杠杆水平。此外,债转股须跟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和相应改革相结合,同时对改革主体加以区分。
从结构上优化杠杆分布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在债务高度累积过程中有两个特点:一是大量国有企业债务率过高,由于目前政府的投融资体系对国有企业有制度等偏向,导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上涨过快;二是通过大量银行贷款和政府投入对一些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了补贴性投放,导致这些行业债务率进一步提高,并且使我国非金融性国有企业债务状况和企业盈利状况出现完全不匹配的结构性问题。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为妥善缓释我国当前面临的结构性债务风险,必须运用结构性的策略加以应对,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当前企业部门杠杆率过高,过分依赖于债权、信贷融资严重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率,因此,改变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和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结构至关重要。
我国作为新兴经济体成员,杠杆率约为265%,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潘向东表示,去杠杆的主要目标应聚焦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里资产负债率高的相关行业的僵尸企业。僵尸企业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但效率极低,应当采用市场化手段淘汰落后产能,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金融资源为战略新兴产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服务。
招商证券研究报告认为,要从结构上优化杠杆分布。一是调整不同部门之间的杠杆分布,也就是杠杆转移,提高政府和居民部门杠杆水平,降低企业部门杠杆水平;这也是发达国家经验的一种借鉴,金融危机后的美国政府部门加杠杆,吸收了居民部门和金融部门的高杠杆。二是企业部门内部的杠杆调整,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顺应经济周期,对不同行业有扶有控,实现去杠杆的目的。
债转股需对改革主体加以区分
根据社科院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31%。此前,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孙学工表示,在当前情况下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有多方面积极作用,特别是对降杠杆和企业降成本,目前政策仍在研究过程中。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高级宏观分析师王静文认为,债转股推行的难点在于银行方面并不是很积极。政府对债转股表示要市场化和法制化,但权威人士在访谈中是持保留态度。如果债转股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看企业和银行双方意愿,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当然对于经营前景较好,只是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银行或有一定意愿来支持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来降低它的财务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刘元春认为,并不是任何企业都适合债转股。有些企业确实需要破产和完成市场出清,为有价值的企业腾出市场空间。同时,刘元春表示,债转股必须要跟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和相应改革结合起来,通过资产重组、产能重构、治理体系的完善等举措。在债转股的过程中,应让第三方大量介入。目前由银行来主导债转股的模式仍存很多问题,因此介入一些专业资产公司很有必要。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杠杆率、债务率并不是企业的核心问题,从本质看,关键是债务背后所对应的基础资产质量究竟如何。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的比例高,都是市场自然竞争所形成的结果。目前需要解决的是过度投资、重复投资、盲目上架的问题。如果用降低债务率来解决企业经营问题,恐怕实施效果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