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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上半年共处违规行为15件 减持成近期监管重点

据悉,今年以来,上证所按照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全面监管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问责力度,违规案件处理数量和处理对象的家数、人数均明显增加。

减持成近期监管重点

上半年,共作出公开谴责决定6份、通报批评决定23份、监管关注决定48份,合计共77份,较去年同期增长97%,涉及上市公司46家,较去年同期增长84%;在责任人方面,共处理95名董监高、29家股东以及6名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合计130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62.5%。

大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近期监管重点

总体来看,今年处理的案件中,既有传统的常见违规行为,如违规减持、业绩预告违规、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等,也包括因市场环境变化而集中多发的违规,如并购重组信披违规、滥用停牌以及利用信息披露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等。

据了解,2015年7月,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禁止相关主体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2016年1月,证监会发布新规,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票一直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减持是否合规,影响市场交易的秩序和稳定。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阐述称,尽管监管层一再重申减持的合规要求,但实践中,股东或董监高违规减持时有发生,上证所对此予以了严肃处理。上半年,针对违规减持行为,上证所共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10余份,公开谴责了山水文化、皖江物流等公司的相关股东或董监高;对于违规减持后已采取承诺买回、上缴收益等补救措施的违规减持行为,酌情从轻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累计对80余单重组问询

据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以来,重组效率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利用重组等概念抬升股价的“忽悠式重组”、假借重组等名义滥用停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上证所已将并购重组预案等信息披露纳入事后重点监管的范畴,对“忽悠式”、“双高(高估值、高承诺)”类重组以及规避借壳类重组加大问询力度,累计对80余单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信息披露监管问询,督促公司补充披露各类问题900余项,着力强化风险揭示。同时,也加大了并购重组违规的事后问责力度,集中处理了一批重组信披违规及与之有关的滥用停牌行为。

上半年,上证所共处理此类违规行为15件,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筹划重大事项随意性大,相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如林海股份、西部资源、星湖科技;二是重组预案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组风险揭示不充分,如亚星化学、上海三毛。在责任追究方面,还严格落实中介机构责任,对未勤勉尽责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了追责,共计处理6人次。

据悉,上证所在日常监管中推进“刨根问底”式监管。主要发现三类不当披露行为:其一,信息披露涉及跨界转型或者热点题材,但公告内容可能存在重大误导,如中安消公告涉足机器人、无人机等产业,但公司实际仅为相关产业提供配套服务,并不直接投资上述产业,公司公告避重就轻,未说明具体情况,风险揭示不充分;其二,重大事项的关键信息存在明显遗漏,如*ST昆机未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重要生效条款,游久游戏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一致行动人关键信息等;其三,公司选择性披露对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如曙光股份前期主动披露新能源客车产销量迅速增加,后期月度销量连续为零却不及时对外披露,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误导。对上述违规行为,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在事后审核中予以高度关注,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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