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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试点 激发社会投资动力

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有助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全文发布。意见明确,要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

金融机构依法持有企业股权试点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着结构调整、产业的升级换代以及发展模式的转变时期,投融资改革更加显示出其迫切性。”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出台这一意见,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有利于疏通投融资之间的各个环节和渠道。同时,能够激发投资者以及市场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投融资规范、健康发展。

当前,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困扰我国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的主要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仍然不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依靠间接融资“吃利差”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投资兴业。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机制创新,优化能源、交通等领域投资项目的直接融资。

“扩大直接融资刻不容缓。”赵锡军表示,由于受到传统的金融体系的发展历史和路径的影响,我们的社会融资结构一直以间接融资为主导,从央行公布的数据可见一斑。

他同时表示,进入“新常态”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要尽可能让融资结构适应新的变化,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分担了传统银行的风险压力。

“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大力推进直接融资有利于减轻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搞活资本市场。”浙江藏元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如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意见同时提出,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表示,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有助于小微企业、创业企业等轻资产企业从银行拓展融资渠道。一方面,股权融资业务以其轻资本、高收益的特点,正在成为商业银行提升盈利能力、加快转型的重要创新方向;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将有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顺应企业股权融资的巨大需求,有利于提高投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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