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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权试点工作将展开 债转股或落地

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如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等。

企业股权试点工作展开

但《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则是“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继推出银行投贷联动试点后,债转股也即将落地。

早在今年年初,关于推出债转股的讨论就非常热烈,“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表示“探索利用市场化的办法进行债转股”。但市场关于推出债转股的意见分歧较大,直到5月份刊登在人民日报的“权威人士”讲话中提及“对那些确实无法救的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后,市场认为这表明决策层对债转股持谨慎态度,关于债转股的讨论也就此消减了不少。此次《意见》中再次释放推出债转股试点的信号,又引发市场新的猜想。

一位经历过上一轮债转股的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若债转股主要针对产能过剩的行业,尤其是煤炭、钢铁领域,根据测算,前十大煤炭企业与前十大钢铁企业在其行业中的产能占到了行业的一半以上,有息负债总规模分别为6000亿元和9000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达65%和75%。

因此,净资产规模分别为8000多亿元和不到600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净资产中还包括流动性差的无形资产和法定重估增值部分等虚增资产。这就意味着,如果转股规模过多,银行将成为企业大股东,甚至是第一大股东,于银行、企业来说都不利。“因此,本轮债转股规模不能太大,合理的转股区间应该是4000亿~1万亿。”这位高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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