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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证券支持诉讼 标志支持诉讼制度建设“破冰”(2)

投服中心副总经理、本案诉讼代理人之一徐明指出,针对涉及中小投资者多、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性证券侵权纠纷,推出证券支持诉讼服务正是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证券市场侵权行为往往具有受损人数众多而单个损失金额较小的特点,受损中小投资者自身去维权不仅需要耗费较高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还要承担以其专业知识储备所不能预期的败诉风险,一旦遭遇到困难,往往会选择放弃维权,导致诉讼索赔的“集体行动”困境。

上海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中小投资者往往在维权时会面临与消费者相似的不利境地,比如信息不对称、举证能力缺乏以及在维权方面无法投入足够的资金和时间等。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消保委通过支持诉讼和公益诉讼能较好地解决这个维权难点。此次能够在证券领域引入支持诉讼,在现行法下同样具有可行性,可以为中小投资者维权提供很大帮助,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本案诉讼代理人之一吕红兵表示,诉讼着重追究对证券侵权行为存在过错的上市公司高管及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赔偿责任,有助于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徐明透露,此次证券支持诉讼仅仅是一个开端,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密切关注市场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陆续启动一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等案件的支持诉讼工作,以具体案例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新途径,切实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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